《污(废)水处理用碳源药剂》标准规范!
中国给水排水 收录于话题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污(废)水处理用碳源T/CSTE 000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污(废)水处理用碳源T/CSTE 0001—2021》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污(废)水处理用碳源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污(废)水处理用的碳源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废水、污水的生物反硝化脱氮过程中有机碳元素的补充、水质可生化性差时提高其可生化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510-2018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6944-20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21621 危险品 金属腐蚀性试验方法
GB/T 22592 水处理剂 pH值测定方法通则
GB/T 22594 水处理剂 密度测定方法通则
GB/T 33086 水处理剂 砷和汞含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GB/T 37883 水处理剂中铬、镉、铅、砷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OES)法
HJ 505-2009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201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碳源carbon source
可为污(废)水生化处理系统的微生物生长代谢提供营养物的含碳元素化合物。
3.2
有效碳源成分effective carbon source composition
具有单一分子式和分子结构的、且易被微生物利用的有机化合物,包括甲醇、乙醇、丙醇、丁醇、 乙二醇、丙三醇、丁醇、戊醇等小分子醇类,甲酸、乙酸、丙酸、乳酸、丁酸、乙酸盐、柠檬酸、柠檬酸盐等小分子有机酸和有机酸盐类,葡萄糖、果糖、蔗糖等糖类物质。规定有效碳源成分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3.3
单一碳源single-component carbon source
只含有一种有效碳源成分的碳源。
3.4
复合碳源composite carbon source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效碳源成分组成、有效碳源成分之间须兼容且无化学反应、不存在安全风险 的碳源。本文件中所涉及的复合碳源不包含固体产品。
4、技术要求
4.1 用于生产单一碳源和复合碳源的有效碳源成分应符合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其安全要求按照GB 12268-2012执行,详见附录A。
4.2 碳源生产工艺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或材料,不得超越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生产。
4.3 以不危及自身或他人健康和安全的方式进行产品的生产和复配,碳源产品应稳定,无后续化学反应。
4.4 液体单一碳源产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产品原料气味不相符的气味。固体产品为无色透明或白色结晶粉末或结晶颗粒,无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溶于水。复合碳源产品为无色至棕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产品配方中碳源有效成分不相符的气味。
4.5 污(废)水处理用碳源产品按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污(废)水处理用碳源产品理化指标要求
项目 |
液体单一碳源 |
固体单一碳源 |
复合碳源 |
指标 |
指标 |
指标 |
|
有 效 碳 源 成 分 含 量 / % ≥ |
20.0 |
58.0 |
/ |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 |
1.56×105 |
4.2×105 |
2.5×105 |
BOD5/CODCr ≥ |
0.55 |
||
pH值 |
4.0~9.0 |
||
密度(20℃)/(g/cm3) |
1.00~1.26 |
/ |
1.00~1.26 |
水 不 溶 物 的 质 量 分 数 /% ≤ |
0.05 |
0.2 |
0.2 |
凝 点 /℃ ≤ |
供需双方协商 |
||
总磷(以 P 计)的质量分数/% ≤ |
0.003 |
0.01 |
0.006 |
总氮(以 N 计)的质量分数/% ≤ |
0.03 |
0.05 |
0.03 |
氯 化 物 (Cl) 的 质 量 分 数 /% ≤ |
0.1 |
0.1 |
0.1 |
硫 酸 盐 (SO4) 的 质 量 分 数 /% ≤ |
0.1 |
0.1 |
0. 1 |
汞 (Hg) 的 质 量 分 数 /% ≤ |
0.00002 |
0.00002 |
0.00002 |
镉 (Cd) 的 质 量 分 数 /% ≤ |
0.0002 |
0.0002 |
0.0002 |
铬 (Cr) 的 质 量 分 数 /% ≤ |
0.0005 |
0.0005 |
0.0005 |
砷 (As) 的 质 量 分 数 /% ≤ |
0.0005 |
0.0005 |
0.0005 |
铅 (Pb) 的 质 量 分 数 /% ≤ |
0.0005 |
0.0005 |
0.0005 |
注:表中产品的总磷、总氮、氯化物、硫酸盐、Hg、Cd、Cr、As及Pb的质量分数均按化学需氧量(CODCr) 低临界值计,即液体单一碳源按1.56×105 mg/L计,固体单一碳源按4.2×105 mg/L计,复合碳源按2.5×105 mg/L计。当CODCr大于上述低临界值时,按实际化学需氧量折算成同类产品的CODCr低临界值的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 |
4.6 污(废)水处理用碳源产品的安全性指标应符合表 2 要求。
表2污(废)水处理用碳源产品安全性指标
序号 |
环境安全控制指标 |
指标 |
1 |
易燃易爆危险性,闪点/℃ |
≥93.0 |
2 |
金属腐蚀速率/(mm/a) |
≤6.25 |
5、试验方法
5.1 通则
本文件中,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所用水为蒸馏水应符合 GB/T 6682 中三级规格的水或相应纯度的水。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GB/T 602 和 GB/T 603 之规定制备。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5.2 外观和气味检验
在自然光下,于白色衬底的表面皿或白瓷板上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味。
5.3 有效碳源成分含量的测定
单一碳源的有效碳源成分按照成分所归属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此处不一一列出。
本标准不对复合碳源的有效碳源成分含量进行限定。
5.4 化学需氧量(CODCr)的测定
5.4.1 方法提要
在试样中加入已知量的重铬酸钾溶液,并在强酸介质下以银盐作催化剂,经沸腾回流后,以试亚铁灵为指示剂,用硫酸亚铁铵滴定水样中未被还原的重铬酸钾,由消耗的重铬酸钾的量计算出消耗氧的质量浓度。
5.4.2 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10 g试样,误差至0.01 g,加水转移至1 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此为试液A。移取适量试液A至100 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采用逐级稀释法,使待测溶液中CODCr范围在50 mg/L~700 mg/L。若稀释液浑浊,用中速滤纸干过滤。
5.4.3 测定取稀释后待测液按HJ 828-2017中9.2规定的方法测定。
5.4.4 结果计算
试样中化学需氧量(CODCr)以质量浓度ρ1计,单位以毫克每升(mg/L)表示,按式(1)计算:
式中:
5.5 BOD5/CODCr 的测定
5.5.1 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10 g试样,误差至0.01 g,加稀释水(HJ 505-2009中的4.4)转移至1 L容量瓶中,用稀释水定容至刻度,摇匀,此为试液B。移取适量试液B于10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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